關于推薦2019年下半年度“汕頭好人”的通知
2019-11-26
各區(縣)委宣傳部、文明辦,市直和駐汕各有關單位:
根據中央文明辦和省文明辦的有關部署,結合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工作實際,現就做好2019年下半年度“汕頭好人”推薦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薦條件
1、遵紀守法,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模範遵守公民道德規範,在助人爲樂、見義勇爲、誠實守信、敬業奉獻、孝老愛親等一個或多個方面有突出表現、事迹感人,身邊群衆認可度高的個人。
2、已獲得市級以上道德榮譽的個人,原則上不再參與“汕頭好人”評選。
二、推薦渠道
1、請各區(縣)委宣傳部、文明辦以及市各單位認真做好所轄地區和本系統、本單位的“汕頭好人”推薦工作。
2、请本市各新闻单位根据所掌握的采访线索和报道内容,积极向市文明办推荐先進典型。
三、報送要求
1、嚴格審核把關。市各有關單位、各區(縣)文明辦要對被推薦人進行摸底考察、審查核實,廣泛征求意見,堅決杜絕政治上不合格、有違法違紀案底的人員參評。
2、認真組織申報材料。申報材料既要有生動感人的故事,又要有准確的數據爲依據,不得弄虛作假、含混不清、誇大其詞,必須突出主題、表述清晰、格式規範。
3、推薦的“汕頭好人”各類人選的主要事迹要以近兩年爲主,其中,“見義勇爲”類人選推薦時限原則上要在主要事迹發生半年內。
4、文字材料包括:①“汕頭好人”推薦表(事迹簡述300字內,推薦單位蓋章,附電子版,見附件1);②事迹介紹(事迹務必詳實,字數不少于2000字,附電子版);③圖片材料(3張以上相片,其中包含1張大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,電子版,格式爲jpg);④視頻資料(反映先進事迹的原始素材,時長不少于10分鍾)。
5、請推薦單位認真填寫“汕頭好人”推薦人選彙總表(見附件2),連同推薦材料,一式三份,于12月5日前報送市文明辦(地址:市紅領巾路16號2樓市創文辦資料組)。相關表格電子版請從汕頭文明網(網址:)下載。
報送郵箱:stswmb330@126.com (郵件請注明2019年下半年度“汕頭好人”材料報送)。
市文明辦聯系人:賴淑英,電話:82772656、88437447,傳真:88437447。
四、成果利用
市创文办明年将对各区及市直单位的创文工作进行考核,“汕頭好人”的评审情况将计入考核成绩。
汕頭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
2019年11月25日